各处室、中心、级部:
现将《山东省泰安第三中学新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泰安第三中学新校
2023 年 9 月 1 日
山东省泰安第三中学新校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预案
山东省泰安第三中学新校
2023年 9 月
目 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依据 1
(三)适用范围 1
(四) 突发事件分级 2
(五)突发事件种类 2
(六)工作原则 4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5
(二)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及职责 6
三、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应急响应 10
(二)信息报送 11
(三)信息发布 12
(四)善后恢复 12
四、应急保障措施
(一)信息保障 13
(二)资金保障 13
(三)人员保障 14
(四)培训演练保障 14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14
(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15
(三)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16
(四)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23
(五) 网络信息类突发事件 25
(六)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 26
六、突发事件处置中注意的其他有关事项 27
七、附则 2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防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进一步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学校师生员 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暂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山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教育系统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泰安市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泰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突发事件分级。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低至高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一般事件(Ⅳ级):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学校遭受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件(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学校遭受1000 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事件(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学校遭受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件(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学校遭受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突发事件种类。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学校安全稳定,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社会安全、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网络信息、自然灾害和考试安全类事件。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教涉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及集体罢餐、罢工、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及其他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暴力恐怖袭击事件;校外人员非法冲击、围攻、封堵学校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饮食药品 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传染病疫情;师生群体性不明原 因疾病;学校所在地发生的、可能对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包括学校火灾事故;校园在建 建筑物、机械设备倒塌等重大工程基建安全事故;危旧校舍、 设施设备倒塌等安全事故;校内外交通(校车)安全事故; 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校内外群体活动拥挤踩踏事故;体 育课(比赛、运动、活动)、实验课等校内意外伤害事故;水面冰面溺水事故;煤气中毒、爆炸、危险化学药品泄漏污染事故;锅炉、燃气、电梯等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4.网络信息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 息,进行反动、串联、煽动、造谣、色情、迷信等国家禁止 的活动,影响国家安全的事件;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计算机病毒侵害、 非法入侵等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造成数据丢失、泄 密等重大影响的事件;因计算机硬件故障、人为误操作或爆 炸、火灾、雷击、地震、风暴等外力因素导致网络与信息系统损坏,造成业务中断、系统宕机、网络瘫痪的事件。
5.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水灾、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以及由上述灾害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事件等。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由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组织或承办的高考、普通高等成人自学考试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各项考试中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试卷(答案)安全保密事件、考试实施中出现的突发事件,以及网络有害信息等影响考试和社会稳定的其他突发事件。上述几类突发事件通常相互交叉、相互关联,某类突发事件可能与其他类别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衍生其他事件,应具体区分,统筹应对。
(六)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的原则。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强化对信息的广范围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学校、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失控。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3.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发生突发事件后,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处置、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各部门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事故发生后,主要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4.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无论发生何种突发事件,在处置过程中,学校的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处置过程特别注意: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情况下,要立即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置和指挥救援工作中,要确保参加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抢险救灾活动。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1.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书记、校长
副组长:副书记、副校长
成 员:各科室、中心、级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社会安全、事故灾难安全、公共卫生安全、自然灾害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教育考试安全6个工作组,分管牵头处室(单位)的校领导对本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保科,由安全工作分管校长任办公室主任。
2.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决策、组织、 指挥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指令;及时向市教育局请示报告。
3.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传达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指令;
(2)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
(3)及时总结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4)督导、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开展情况;
(5)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因和事实,决定或督促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6)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年度统计分析;
(7)建立应急工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视情况决定专项资金使用数额。
(二)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及职责
1.成立专项工作组。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分别成立社会安全类、公共卫生类、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网络信息类和考试安全类六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
2.各专项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分管学校应急管理、安全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安保科科长
成 员:办公室、教务科、政教科、安保科、教科室、学生成长中心、总务科、高考研究中心、级部等处室主要负责人。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保处,并承担日常工作。
工作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 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 务;决定必要时成立工作组或调查组,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 指挥、敦促或开展调查工作等事项;决定报送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的信息标准、内容,请求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2)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分管学校卫生、疾病防控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体卫艺科科长、安保科科长
成 员:办公室、教务科、政教科、安保科、教科室、学生成长中心、总务科、高考研究中心、级部等处室主要负责人。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体卫艺教研室,并承担日常工作。
工作组主要职责:按照属地管理、联防联控的原则,在 卫生计生和疾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配合当地卫生计生和疾病防控部门及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处置工作;及时总结学校应对紧急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3)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分管学校应急管理、安全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安保科科长
成 员:办公室、教务科、政教科、安保科、教科室、学生成长中心、总务科、高考研究中心、级部等处室主要负责人。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保科,并承担日常工作。
工作组主要职责: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突发事故灾难类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研究决定是否在一定范围内停课等事宜;对一般灾难事故,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特大灾难事故,在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参加应急救援、安抚慰问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分管学校应急管理、安全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安保科科长
成员:办公室、教务科、政教科、安保科、教科室、学生成长中心、总务科、高考研究中心、级部等处室主要负责人。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保科,并承担日常工作。
工作组主要职责: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在市 教育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灾害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可能对学校所产生的影响,及时作出决策,必要时到达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5)网络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分管网络信息管理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信息科负责人
成 员:办公室、教务科、政教科、安保科、教科室、学生成长中心、总务科、高考研究中心、级部等处室主要负责人。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信息办,并承担日常工作。
工作组主要职责:在上级教育部门及市委网信办、公安局 的指导下,做好突发网络安全事件的紧急应对处置工作,收集相关网络安全信息,及时通报情况;配合教育部网络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做好全校网络安全事件处理工作;及时总结学校紧急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经验和做法;根据事件性质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分管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科科长
成员:办公室、教务科、政教科、安保科、教科室、学生成长中心、总务科、高考研究中心、级部等处室主要负责人。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教务科承担。
工作组主要职责:初步判断事件类型及等级,并及时向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告;按照事件危害等级,启动预案;按照各类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协调各相关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指挥部署工作;做好善后处理。
三、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一)应急响应
1.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发生后,学校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
2.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向市教育局报告,并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重大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向市教育局报告。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情况。
4.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向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立即启动预案在市教育局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二)信息报送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
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内容
(1)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教育局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映;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2.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应在第一时间进行报告,不得迟报、缓报、
不报;
(2)准确:应详细列明内容,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续报: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对动态情况实行边处置边报告。
3.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学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机构接到事发报告后,20 分钟内电话报告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并按领导小组指示要求,启动相关预案,迅速开展工作;
(2)紧急文件报送。紧急电话报告后,学校应急处置机构应当根据事故类别,45 分钟内将事故发生、处置等情况,书面报市教育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书面报告最迟不得超过 3 小时。
(三)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
(四)善后恢复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转向善后与恢复 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
校正常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按照国家规 定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 对有各种商业保险的伤亡人员,要联系承保保险公司进行理
赔。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相
关信息,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3.健全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各类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设备的安 全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学校自身 无力解决的,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反
应,请求协助解决。
4.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工作, 完善学校应急管理机制,提升学校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 的能力,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应急自救、互救与逃
生能力。
四、应急保障措施
(一)信息保障。学校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畅通。
(二)资金保障。学校要确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的保障落实。
(三)人员保障。学校应组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一旦启动预案,要立即参与到各项应急工作中。
(四)培训演练保障。学校要组织开展好应急救援队伍技能培训,提高救援队伍协同配合、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的能力。落实每月至少一次应急逃生演练。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1.学校要加强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化解、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控人员出入;加大安保巡查和监控力度,发现不稳定因素苗头,及时妥善进行处理。学校要切实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政工团组织、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学生会的作用,及时排查化解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家校之间以及师生与社会之间的各类纠纷矛盾,做到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
2.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秩序, 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 要在第一时间深入,协调、指导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3.若事态扩大,超出学校和教育局管控范围,依靠教育
力量无法平息,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及公安部门报告,请 求派遣警力进入学校,视情况采取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师 生受伤。学校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成员迅速深入各相关学校,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并将处置情况逐级上报。
4.师生未经批准上街集会、游行时,学校要在第一时间 报告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并迅速派人劝阻,防止师生出现过激违法行为。同时,及时报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安全保护和稳定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人员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
(二)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1.学校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
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 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学校所在地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控制措施,防止校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渗入学校内部,并做好正面教育引导工作,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3.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学校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把事件控制在本校,防止事件向本区域内其他学校蔓延。
(1)学校做好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或安排工作人员到医院看望中毒或患病人员。
(2)根据事件性质、发展变化情况,学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对学校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指导。
(3)学校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4)按照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报告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三)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1.火灾事故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当地消防指挥中心“ 119 ”、公安报警中心“ 110 ”报警。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保处室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教职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在消防队伍到达现场后,及时全面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开展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电源、关闭煤气阀门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发生继发性危害。
(3)如发生人员伤亡,立即向医疗急救中心“ 120 ”报告求援,配合医疗部门、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及时采取疏散人员、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5)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2.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校舍管理科室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如发生师生伤亡,立即拨打医疗急救中心“120 ”公安报警中心“ 110 ”消防指挥中心“ 119 ”电话报告求援,同时,迅速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报告。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电源、关闭煤气阀门、关闭自来水管道等有效措施,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部门单位帮助下,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4)及时封锁现场,疏散无关人员。
(5)学校要坚决执行当地政府和教育局对危险校舍的处置决策。
3.拥挤踩踏事故
学校要加强对校园内道路、楼内通道、楼梯间、应急疏 散通道的管理,合理设置通行及上下行走标志,强化对学生 的行为规范教育和日常管理,及时排查治理拥挤踩踏事故安
全隐患,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学校一旦发生踩踏事故,要立刻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伤害。
(1)启动应急预案
踩踏事故发生后,事发学校要根据现场情况,立即启动
预案,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拨打医疗急救 中心“ 120 ”、公安报警中心“ 110 ”报告求援,同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
(2)快速疏导现场人员
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有关级部、政教处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快速疏导现场学生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3)紧急救护伤者
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学校要在校医指导下,抓紧 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科学的应急抢救处置。
“ 120 ”急救车到达后,尽快协助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4)事故的善后处理
①及时向市教育局上报事故的最新情况,特别是学生伤亡情况。在1小时内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
②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
情况,做好安抚工作,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③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
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
④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带来的负面心理影响。
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4.校园暴恐事故
(1)学校发生暴恐事故后,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保卫科室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 组织抢救。在向市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医疗急救中心“120”、公安报警中心“110”、消防指挥中心“119”报告求援。
(2)学校要及时设置隔离带,疏散人员,封锁和保护现场,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安全。
(3)一旦发现肇事者或者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控制,并移交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搜寻物证、排除险情等工作,防止继发性暴恐事件发生。反暴力恐怖事件的预防标准和处置,具体按照《泰安市教育系统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执行。
5.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
(1)学校应根据实验室建设要求,按照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2)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品泄漏,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学校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和实验室管理科室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组织抢救。
(3)事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协同政府有关专业部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现场查验,查明危险品类 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划定污染管控区域。
(4)初步查明情况后,迅速制订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5)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理预案》;情况严重的,立即向市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由政府相关部门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6)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蔓延;教育行政部门及时报告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7)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应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8)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应在1小时内向环保部门报告。
6.校车交通事故及校园交通事故
(1)发生校园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职工伤亡等情况,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校车管理科室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根据现场情况,分别向医疗急救中心“120”、公安报警中心“110”、交通事故中心“122”、消防报警指挥中心“119”报告求援,并报告市教育局和当地政府。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3)学校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具体参照《泰安市校车管理制度》中《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7.群体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举办各类大型群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活动专项安全预案,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活动性质相关部门备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预案。遇有师生伤亡,应立即向“120”医疗急救中心求助,协助做好伤病员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人员要稳定好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外、场地等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校长和有关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支援、帮助。
8.外出学习、实践、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
(1)建立健全外出学习、实践、考察等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保障设施设备。
(2)完善通信体系,定期清点人员,定期通讯联络、沟通信息。
(3)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学校主要负责人汇报,同时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4)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准确判断事件的性质及危害程度,亲自指挥、妥善解决好学校和事故现场两部分工作,积极开展救助。
(5)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9.后勤保障安全事故
(1)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要做好食堂、食品仓库、配电房等重点场所及供水、供电、供暖和通讯保障部门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加强巡查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时,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后勤科室负责人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同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管理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供水锅炉、食堂、餐厅、教室、各类办公室等位置的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投毒、污染等事件要立即停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协助公安部门进行现场查勘和调查。
10.校园周边突发事件
(1)遇有校园周边突发事件时,学校要迅速查明是否涉及本校师生,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2)学校要严格按照“ 四个一律 ”要求,做好校门安全管理,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至校园内。
(3)学校要及时向全校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情绪和校园秩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在接到政府发布的自然灾害预报 后,学校要立即响应,宣布预报,进入预备应急期。
(1)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预案的落实执行情况。
(2)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遇强降雨、洪水即将暴发、强台风可能袭来、冬季严重冰冻冰雪等极端恶劣天气时,学校可根据具体情况,主动采取调整作息时间、调课乃至停课等措施,并及时将处置措施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保护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和误传,教育师生员工不信谣、
不传谣,保持社会安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灾害发生后,在市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指挥下做好灾害应急工作。迅速了解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并逐级上报;实时向上级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工作情况。
3.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措施。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人员参与抢救与工程抢险。
(2)协助做好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3)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4)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5)协助、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学校安全和社会治安。
(6)协助、配合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或火灾的扩大蔓延。
(7)做好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9)做好应急资金调拨准备。
(10)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社会各界为教育系统提供的紧急救援。
(11)配合政府、新闻部门按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地震灾害等级标准、预防、组织和应急处置,具体按照
《泰安第三中学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防汛预防、 组织和应急处置,具体按照《泰安第三中学防汛救灾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五) 网络信息类突发事件
1.预警预防
依托教育部门和公安系统相关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平 台,及时转发安全预警信息,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2.预警信息
学校要及时准确地向相关网信办报告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有关信息。
3.应急处置
(1)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在立即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及时汇总信息并迅速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网信办。
(2)发生一般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学校须在20分钟内逐级向市教育局电话报告,在1小时内向市教育局书面报告。
(3)发生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学校须在 20 分钟内逐级向市教育局电话报告,在1小时内向市教育局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在接报后1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口头报告,在2小时内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值班室书面报告;特别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或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4)先期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学校必须在第一时间实施即时处置,控制事态发展。相关科室及时掌握事件的发展情况,评估事件的影响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研判事件的发展态势,根据需要组织各专业工作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并逐级报告现场动态信息。
(5)后期处置。学校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搞好善后处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和评估。
(6)恢复重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由信息办负责制订恢复和重建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恢复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
1.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根据现场情况,立即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积极协调公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对事件进行分析研判,确定合理的处置意见,并实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问题处置情况。
3.学校要及时封锁和保护现场,控制好现场事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物证搜寻、人员问询等工作。
4.对师生做好解释说明和心理安抚工作,稳定和疏导师生情绪,避免造成衍生事故。
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具体参照国家、省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执行。
六、突发事件处置中注意的其他有关事项
(一)所有事故发生后,学校都要考虑可能会引发继发性伤害的问题,妥善处理,避免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二)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还应及时向各级有关外事、公安部门报告。
(三)凡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四)凡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等矛盾。
七、附则
(一)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应急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应急管理工作,严控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应予以鼓励和表彰;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类预案的启动实施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专项工作组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明确工作职责,靠前指挥,履职尽责,遵守工作制度。
(四)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各专项工作组成员如有变动,工作职责由接任人担负;科室职能如有变动,工作由承担职能科室担负。
(六)本预案由学校负责解释。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本预案。
(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