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关于切实加强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山东省泰安第三中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行政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校产不受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周每班应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 110、119、122、120 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向学校报告,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天平派出所、一份自留,不得隐瞒责任事故的真相。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与天平派出所保持联系,争取天平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未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庆典活动及其他社会工作。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活动。
7.学校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且一时难以消除的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以及各种体育、消防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各类场所和设施安全可靠。
(二)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求,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要做到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掌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学生聚集场所不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4.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要做到专门存放,并由两名实验员同时加锁负责保管。存放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
5.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
8.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应密切关注与监控校园周边环境。
2.学校应主动联系派出所、城管部门、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围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闲杂人员对学生骚扰或实施暴力,及时制止并拨打“110”报警。
4.每天放学前班主任、任课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做斗争,掌握自护方法,提高自护能力。
(四)安全联防制度
一、校所联防是指学校与派出所的联合防范、打击、处理校外干扰和预防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校警共建是指学校与驻地天平派出所、旅开区交警大队共同建设安全规范化学校。
二、校所联防工作由安保科负责,校警共建工作由政教科负责。
三、学校校长和分管校长要加强对校所联防和校警共建工作的领导,坚持每学期一至两次到派出所和交警大队的工作互访制度。
四、校所联防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对全校的普法工作作出年度工作安排,每年开展两次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报告会。学校应邀请派出所干警参与对问题行为学生的教育工作。
五、学校与派出所携手共同打击外来干扰,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六、校警共建要坚持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报告会。
七、学校应坚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与派出所和交警大队的交流活动。
八、发挥一键报警与110联网的便利条件,及时处置针对师生的突发应急事件。派出所利用学校周边公安天网系统,及时发现学校周边的治安隐患,提醒并协同学校做好师生安全防范工作。
九、在上下学、放假等关键时间点,派出所及交警做好学生护学岗工作,夜间在治安巡逻时间,加强对校园周边的治安巡查,及时消除治安隐患,保护师生安全。
(五)集会、会操、军训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集会、会操由学校专人负责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2.学校集会、会操应以班为单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队,要有教师负责管理,进出会场要有秩序,严防踩踏事故的发生。
3.学校组织学生开展军训活动,应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并与协办部门负责人共同商定。
4.对军训的场地应事先考察,确保学生军训安全有序地进行。
5.军训的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
6.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对集会、会操、军训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
(六)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周密的计划和应急预案。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地方活动的须经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规则,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
5.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6.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生责任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门卫安全防范工作制度
1.学校大门设专职门卫,门卫工作有专人管理,门卫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2.门卫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值班用品、防卫器械(八件套)和应急照明器材。
3.门卫人员要坚持 24 小时值班。
4.门卫人员值班时佩戴相关证件,文明执勤,行为规范。
5.门卫人员按学校规章制度认真检查出入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物资等。对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本单位的,要逐个查验身份证件,用内部电话联系来访领导,严格登记手续后方可入校。
6.年度内门卫人员无违纪、失职行为。
(八)保安值班巡逻制度
1.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值班人员夜间巡逻不得少于3 次。
3.休息时间不得早于凌晨2 点。
4.巡逻时必须有2 人或者 2 人以上。
5.巡逻时必须穿着便于运动的服装,鞋,并带电量充足的手电筒。
6.巡逻时必须观察综合楼、餐厅、学生宿舍、校园内厕所、校门、操场。
7.每次巡逻必须做好记录,并在规定地点打卡签到。
8.发生一般情况应报告安保科及时做好处理工作。
9.如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向校长汇报,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10.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九)门卫保安管理制度
为加强门卫保安管理,切实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特制定门卫保安管理制度如下:
1.传达室值班保安必须坚守岗位,保持至少2人在岗。不得擅自离岗。
2.值班保安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注意掌握学校内及周边治安动态,对发现打架、斗殴、破坏安全、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应及时制止并拨打110报警,同时报告安保科。
3.值班保安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学生进校后,无特殊情况不准出校。必须出校的学生,应由班主任开具证明,其他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请假及迟到的学生进出校门必须逐个做好登记,如遇问题,报政教科处理。
4.外来人员进校,值班人员必须 “一查二问三登记”。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访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安保科同意不得进入学校。严禁精神病患者、拾荒、闲逛人员进入学校。
5.未经学校安排,学生晚自习放学后或节假日一律不准再进入学校。学生凡需要来校的,相关教师一定要先来校,学生离校后教师方可离开。有事来校学生要在传达室做好登记。
6.师生自行车、电动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停放到地下车库。上级部门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并立即通知校长办公室、安保科,同意后开门,随行人员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并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不得进入教学区。非学校生活、工作所需车辆不准进入校内。特殊情况,门卫人员在问清原因并报校安保科同意后方可进校,引导入校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位。
7.所有离校车辆没有总务科批准一律不准携带学校物资出门。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查问,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安保科或总务科处理。
8.严禁小商小贩进入校园;严禁其他人员来校推销、收购物品;严禁广告进校园。
(十)财务科安全管理制度
1.财务科是学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财会人员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各类账目都必须做到账册齐全、手续完备,安全保卫责任落实到位。
2.现金管理必须专人负责,财会室存放现金必须执行银行方面的统一规定,超规定存放现金要报经校领导批准,同时落实防护措施。否则发生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3.财务科门窗、墙壁要坚固、防盗,监控设施经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经公安、技监部门检测合格的保险柜。保险柜过夜现金不得超出公安机关或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保险柜应及时关锁,钥匙由会计随身携带,不准放在办公桌内或转交他人。
4.财会人员应按现金管理制度使用现金,一般超出现金支付数额的,要使用银行支票支付方式进行结算。特殊情况去银行取较大数额现金时,必须通知学校派员护送不得单身去银行取款。
5.注意来往人员,陌生人不准进入财会室,非财会人员不准接触保险柜。
6.财务科内不准吸烟或带入其他火种,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十一)档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档案室是学校党政文书资料、人事档案保存使用的场所,列为学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员应特别做好安全工作。
2.档案室是机密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便进入室内。
3.各类资料进入档案室,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借还制度,机密资料、人事档案严防丢失、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4.档案室应通风、透气、干燥,做好防湿、防鼠、防虫蛀工作。
5.室内消防器材、报警设备要定期查验,确保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6.严禁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
7.门窗坚固防盗,工作人员随手关窗锁门,假期、节日要特别加强看护,确保安全。
(十二)校医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医务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 校医室购买药品必须在卫生局指定的医药公司购买,不得直接向厂方和药商购买。买药时要逐个进行药品检查,发现有伪劣药品及不合格药品一律退货,并调查追究经办人。
3.每学期初进行药品清理,对过期药品、变质药品进行登记,并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然后经分管部门验证后再销毁。
4.医生不开过期药品,如领药者发现过期药品,立即退回处理。
5.发药时要告诉学生怎样安全使用药品,并在药袋上写明每日服几次,服药时间、药量、分几次服完等。告诫病人不许超常服药,警惕用药过量引起的药物中毒。
6.经常检查校医室电器设备,用电开关及线路,若有漏电、断电,应立即报告总务处进行检修,防止火灾的发生。
7.医务人员要严防医源性交叉感染。各种常用卫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学期检查1—2次,发现生锈、破裂、功能不全的立即淘汰。
8.条件不具备时,不要给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过敏性休克的药品,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送医院处理。
9.医务室人员每周一次到体育课场地进行体育卫生监督。
(十三)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餐厅、体育活动场地、教室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征得总务科同意。总务科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
(十四)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食堂、超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3.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4.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
二、学校教务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发现门窗损坏,班主任应及时报总务科维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教室门的钥匙应指定专人保管。
4.学生课桌内除放书籍课本、学习用品外,不准存放其他任何贵重物品,如现金、手表等。
5.不准在教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6.不准在课桌上乱写乱画,更不得用刀具刻画。
7.教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8.不准在无保护措施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2.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分管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3.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器、沙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4.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安装防盗门窗和监控装置,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
5.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6.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追究相应责任。
(三)微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微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相关人员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2.微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监控装置,重要的软件存放保险箱。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微机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
3.严格控制进出人员,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微机房操作微机。
4.门窗要定期检查,严禁登录不健康网站。
5.严禁火种进入微机房,不准在机房内吸烟。
6.学生使用微机,必须服从教师的指挥,按程序操作。注意爱护公物,防止人为损坏。
7.发现微机使用电源损坏,要及时报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
(四)图书室(阅览室)安全管理制度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账册齐全,不定期检查防盗、防湿、防霉、防鼠害、防虫害、防火等设施是否完好。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应定期核查。
3.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盗。
4.严禁将火种带入图书、资料室,内部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5.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式管理。
6.对现有监控报警器材定期检查,发现失灵应及时报修。
7.电子阅览室是电子设备重地,为维护网络安全,上机者不准私自装卸、删除随机软件。不准自带设备入内联机操作,严禁烟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电器易发热部位必须做好隔热处理。室内电器设备及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使用方法。下班前认真清查、关闭各终端机,关好门窗,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五)文印室安全管理制度
1.注意文件保密。打印的文件、试卷不得让无关人员随便翻阅,防止泄密。
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准逗留室内。
3.禁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室内,严禁吸烟。
4.打字、文印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将未公开的文件、试卷内容传播给他人。
(六)网络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分管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和报警装置,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校长室或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员离开必须关窗锁门。
(七)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全制度
1.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体育教研组长要具体负责体育场的器材、设施的管理维护,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教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出示警示标志并及时报修。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运动前的各项准备活动。要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
(3)教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教室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
(4)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
(5)学生在参加田径、军训、赛跑及召开校运会时,要事先了解学生病史,身体不适者、特异体质者严禁参加。
2.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认真进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
3.体育教师上课时必须穿运动服、球鞋。
4.认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要领。
6.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三、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电动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楼顶平台。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科人员,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8.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9.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0.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1.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2.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二)学生课外、节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节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学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4.不得组织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
(三)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每幢学生宿舍楼设有学生宿舍管理室,配备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正常的安全、纪律、卫生等管理工作。
2.非本校的学生、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生宿舍楼。教师和学校工作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要自觉说明原因,方可进入。家长来校看望学生,可将学生叫到宿舍楼外,确需进入宿舍的,必须班主任同意后方可进入,异性家长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3.未经管理人员许可,男女学生不准进入对方宿舍。
4.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人(包括本校其他宿舍的同学), 否则将严肃处理。
5.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时间,学生必须在上课、晚自习时间离开宿舍,并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出宿舍楼。请假外出必须将假条交宿管室登记,否则按夜不归宿处理。凡超过关门时间的,一律要在宿管室登记,并按迟到处理。
6.休息时间必须保持安静,认真休息,不准闲谈、在宿舍区内洗刷或做其他影响休息的事情。严禁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开录音机、弹琴、敲打铁桶、脸盆、餐具等,违者没收其用具并给予纪律处分。
7.在宿舍区内,严禁存放有毒、易燃物品及燃放鞭炮、焰火等,严禁在宿舍内进行各种营销活动。
8.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不准喧哗起哄、往楼下砸东西。
9.不准在宿舍区内打排球、篮球、足球等,违者没收其器具,造成财物损坏的照价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
10.学生必须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宿舍安全防范工作,将宿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贵重物品和现金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
11.自觉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禁止违规用电,杜绝私自拉接电线行为,凡宿舍的线路有破口接线或线路移动的迹象,将按违规处理。
12.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力棒、吹风机、插排等大功率电器,不准在宿舍里煮饭、煮菜。违者没收用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3.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人员离开宿舍后,要检查水电是否全部关好。凡开长流水或破坏供水、供电设施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4.宿舍里的水电设备损坏,必须及时向宿舍管理室报修,不准擅自维修和处理。
(四)学生上学放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机制,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认真落实护学岗制度。学校领导、值班教师要坚持到学校门前维护交通、治安等秩序,确保学生安全出入,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大休及节假日实行级部放学错时制度。实行错时放学,以防止出现拥挤现象。
三、严格实行校园门卫管理“四个一律”制度,严禁学生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四、学生上下学必须靠右走人行道,禁止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并排骑车。学生禁止骑摩托车;16周岁以下学生禁止骑电动车,骑电动车时要戴上头盔,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要停车观察左右车辆行驶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通过。
五、各级部要建立学生考勤制度,对缺勤学生要及时查清原因,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学、放学,禁止随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如需个别学生留校晚走,必须提前与学生家长联系,并确保学生安全。
六、引导学生不乘坐非法客运车辆,不乘“黑车”“病车”和超员车。值班人员要定期对本校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无证、无牌、超员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违规现象,要积极向公安、交通等部门举报。
七、建立恶劣天气接送制度和停课、复课告知制度。遇到台风、暴雨雪、大雾等恶劣天气,班主任要通过家长微信平台,通知家长接送学生;因特殊天气、长期停水、停电造成学校停课的,学校要尽早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告知复课时间。
八、大力加强上学放学途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1530”宣传教育机制,安排必要课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交通、防诈骗等安全教育,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等法律法规;要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联系,结合具体案例,开展上学放学途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学校后勤方面安全管理制度
(一) 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度。
4.各科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二) 配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房是学校师生教学、生活用电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管理好配电房。
2.严格执行值班、定期检查制度,常年保证运行性能良好,确保学校供电正常,预防停电事故的发生。
3.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配电房,不准他人随便摆弄供电设备,注意设备保养,爱护公物。
4.配电房内要保持整洁有序,防护设施完好。
5.配电房按规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定期检查性能,学会使用,妥善保管。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按时年审。
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消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设施和存放垃圾、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托管经营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9.食堂人员要协助学校做好食堂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办理工作。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工作,注意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油锅人员不得随便离开,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10.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每年检测,定时检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禁用液化气罐,严防事故发生。
11.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四)超市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方可经营,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2.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索票。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要离墙、离地面摆放。
4.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7.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及用电安全工作,不准私拉乱接电源。
五、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一)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努力推动我校安全工作科学和谐发展。
2.工作目标
将我校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行政管理,划分若干个责任区,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做到定人、定岗、定责,构建“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网格化、单元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推动我校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3.组织领导
组 长:丁连厚 赵 亮
副组长:李 皓 朱玉虎
成 员:安宪国 郭善亮 王光栋 冯 东 仉凡民
许其宝 范 华 王洪波 王家柱 陈 喜
徐 健 侯太文 李 品 丁安华 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 李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洪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安全具体工作的安排和协调。
4.安全生产管理网格划分
各责任部门(人员)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将安全责任进行分解,并划分若干个安全监管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负责责任区的安全工作,从而建立高密度、精细化、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和责任体系,建立“四级安全监管网格”:
“一级网格”为学校领导、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的安全监管体系;
“二级网格”为各级部分管副校长与职能处室责任人和值班领导责任时空内组成的立体网格化监管体系;
“三级网格”为各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保安以及相关任课教师组成的安全监管网格体系;
“四级网格”为各班安全员组成的班级安全监管网格体系。
(二)网格化管理的工作任务和内容
1.一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书记、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全校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科室负责人按照各自职责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承担并落实全校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1)按职责分工,书记、校长对全校安全生产进行全面领导和部署,为第一网格责任人;分管安全的副校长为安全监管直接责任人,负责监管网格内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通过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专项治理、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等措施,督促各年级、职能科室落实主体责任。
(2)严格执行校园及周边安全日巡查、周检查、月抽查制度,建立安全统计台账,摸清底数,全面掌握学校安全生产状况。
(3)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各监管网格内重点监管区域和部位,建立重点监管档案,每学期组织开展2次对重点监管区域和部位的安全检查,每学期组织开展1次监管网格内除重点监管部位外其余单位的安全巡查。
(4)建立学校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监管档案,并按规定落实监管措施。
(5)以学校管理区域和时段划分安全管理网格,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并制定相应的网络监管图。
2.二级网格工作任务和内容
各分管副校长、科室主任和值班领导对各自责任时空的校园安全负全责,建立处室和班级及各责任区域教师二级安全管理体系和覆盖各层面、各岗位的安全管理网格,对各工作环节进行全程安全监控,相关责任人对责任区负直接责任。
(1) 各分管副校长、各处室主任、值班领导对责任时空内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总责,相关岗位、教职工层层负责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对校园中每个区域、场所、部位、环节和设施设备,逐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指导意见,对所有在岗人员都明确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责任体系。
(2)依法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安全用电、校园交通、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危险场所、危险(动火)作业、教育培训、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值班、安全奖惩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3)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内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重点监管区域、重点监控设备、危险作业,每天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开展1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巡查;每季度、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4)严格落实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结合部门、班级工作实际,每月组织开展1次安全检查,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责任,确保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职责明确、奖惩分明,形成严密、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3.三级网格各自内容及任务
建立以班主任、功能教室管理员、保安及相关教师为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监管网格。对各自岗位时空内的安全宣传教育处置负总责,实现安全教育宣传和监管全覆盖。
(1)按照学校要求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法纪和安全教育,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效做好思想工作。每天至少一次强调安全纪律和要求,对个别调皮好动的学生要重点提示,经常告诫,重点防范。及时了解迟到、早退、缺席学生的原因并做好记录,通知家长并报告学校,认真落实晨检制度。
(2)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教室内外有无不安全因素。
(3)每天要安排好学生安全值日岗。
(4)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集会,班主任要组织好学生上、下楼梯,如若出现拥挤要及时疏散。
(5)及时处理学生不良行为,一周不少于两次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间有无矛盾纠纷,及时有效排查调解师生间、同学间的矛盾纠纷。
(6)不得擅自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学生擅自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一经发现,要尽力制止,并通知家长制止。
(7)在校内外组织或参加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集会等,应首先检查场地、设备、工具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做好安全教育,编制安全工作预案。
(8)对学生在校内发生的疾病或其他危险情况,要及时组织抢救,并及时报告政教科,通知家长。
(9)对有特殊体质、特殊疾病或生理、心理异常以及其他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
(10)各班利用班会活动、安全课、综合实践课,搞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4.四级网格内容及任务
建立以各班安全员为主体的安全监督网格体系,对班级内的同学安全负有监督、汇报的职责。
(1)协助班主任做好安全工作,督促本班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常规要求,明确安全责任。
(2)协助各科教师搞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调解学生之间的一般矛盾或纠纷,情况严重者要及时向教师报告,避免群斗群殴。
(3)调动本班学生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配合学校做好本班的安全防范工作。重点督促做好“五防”(防火、防班级伤害事故、防打架斗殴、防课间做一些危险动作、防季节性流行病与传染病)“三关”(关门、关窗、关灯)工作。
(4)督促做好季节性流感等其他疾病的预防工作并及时上报。
(5)经常进行安全巡查、登记、消除安全隐患、收集有关资料,及时反映情况。
(6)集体活动时,协助本班教师维护好秩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班级安全员实行课间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员要特别注意本班安全盲区的情况,原则上是本班卫生区划分的场地,但在其他地方若发现有学生违纪情况也要及时向教师报告。
(8)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安全事宜。
(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维稳安保要求,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保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调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激发全体教师的危机意识,工作细化、齐抓共管、责任到人,杜绝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成立学校安全管理小组。
一、学校安全管理小组
(一)成立领导机构
组 长:丁连厚 赵 亮
副组长:李 皓 朱玉虎
成 员:安宪国 郭善亮 王光栋 冯 东 仉凡民
许其宝 范 华 王洪波 王家柱 陈 喜
徐 健 侯太文 李 品 丁安华
(二)工作职责
1.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促进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
2.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实现校园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4.负责制定落实学校校园安全工作方案和要求。
5.接到安监办工作人员及教师上报的情况,及时有效组织教师力量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和上报。
6.协调区域内各方资源,联防联治,确保校园周边的安全有序,尤其是加强重点时期(上学、放学)的学生安全保障。
二、各区域安全工作负责组
(一)学生在校教学时间安全工作组
1、组织机构
组 长:赵 亮
副组长:王光栋 冯 东 徐 健 陈 喜 王家柱
成 员:教研组长、班主任、科任教师
值班教师、保卫人员
2、工作职责
(1)做好班主任的培训工作,加强班级管理。
(2)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树立学生良好的安全意识,增强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做好纪律意识淡薄学生的辅导工作。
(4)科任教师要习惯课前清点教学班的学生数,落实未到学生的去向。若出现学生逃课,先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在能力范围内寻找学生;找不到,通知家长并上报分管副校长。班主任做好相关的痕迹记录。
(5)在教学时间里,科任教师间做好学生的交接工作,及时发现班级学生出现的问题并有效处理。处理不了,立刻上报分管副校长。如果较为严重,分管副校长处理不了,上报校长处理。 (6)班主任随时关注教室内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合理摆放教室内的各种工具,消除可能对学生造成伤害的安全隐患。
(7)科任教师对教学用具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到合理放置的场所,不能随意摆放。
(8)安保科工作人员要做好各种登记,严格执勤,确保校内师生的安全。
(9)工作组要随时检查、巡视教学楼各种设备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学生在校休息时间安全工作组
1、组织机构
组 长:赵亮
副组长:仉凡民 许其宝 陈 喜 王家柱
成员:政教处人员、学发中心人员、值班教师、保卫人员
2、工作职责
(1)利用升国旗、集会时间和专题讲座等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及时调解学生之间出现的矛盾,处理违纪违规学生。
(3)在课间休息时间,科任教师对本班学生管理要到位,主要是教室和走廊。制止学生追逐打闹和奔跑现象,制止学生的不良行为。
(4)值班教师做好课间学生活动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5)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立刻上报分管副校长。如果较为严重,分管副校长处理不了,上报校长处理。
(6)体育教师和科任教师对学生课间操进行管理。
(7)合理规划、安排全校性的学生活动。组织、协调好学校集体活动。
(8)工作组要随时检查、巡视学生活动区域各种设备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学生在校时间总务科安全工作组
1、组织机构
组 长:李 皓 朱玉虎
副组长:范 华 王洪波
成 员:园艺人员、餐厅人员、环卫人员、值班教师、保卫人员
2、工作职责
(1)校级值班组加强下晚自习后(21:30—22:00)寄宿生室外集中活动区域的巡查工作。
(2)利用每周升旗时间等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生活指导教师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学生就餐、就寝等时间段内加强管理,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处理不了,上报分管副校长,如果较为严重,分管副校长处理不了,上报校长处理。
(4)生活辅导教师做好中午(12:30—13:30)晚上(22:00—23:30)两个时间段对寄宿制学生生活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5)总务科负责做好食堂的管理工作,随时把控采购食品的质量和规范储存,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6)关注学生的营养早餐食品安全,不断探索、改进有利于学生健康的食品供应办法。
(7)环卫人员正常开展工作,为师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8)安保科工作人员负责寄宿生晚寝后(22:00—第二天凌晨)执勤保卫工作。
(9)工作组要随时检查、巡视食堂、学生住宿楼等学生生活区域各种食物、设备设施的摆放及安全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督促学校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安全责任追究制的原则
1.坚持全员参与、求真务实的原则。
2.坚持有错必纠、处罚适当的原则。
3.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
4.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
二、学校各类人员责任:
1.书记、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负总责,对学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监督、检查、奖惩的权力。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分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分层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制,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
2.安保科长:是学校安全的组织管理者。对分管的安全工作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检查、督促不及时,管理不到位,指导不正确等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3.教务科长:是学校教务工作安全的组织管理者。负责学校教务工作的安全管理,组织实施教务工作安全管理要求,抓好课堂、课间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发现教务工作安全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做好落实整改。若因教务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处理不善出现学生安全责任事故,则应负管理责任。
4.班主任:是所在班级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学习、生活、课间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安全,应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规教育和检查,每天对问题学生进行安全排查,发现学生安全问题及时向政教处汇报,采取多种措施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因管理不善、教育不到位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应承担管理责任。
5.各功能室负责人:负责所管理的功能室的安全工作,经常对功能室进行检查和排查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与总务处联系,向领导汇报,并及时落实整改。若因检查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应承担管理责任。
6.任课教师:是任课时段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以下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没有及时发现缺课、逃课的学生,或发现而没有及时报告班主任;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擅离岗位、私自调课、提前下课、滞留学生,或上课期间管理不善的;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教师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等。
7.后勤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相关安全职责。因疏忽大意或操作失当而引起的财产设备的遗失、失窃、损坏或因学校财产管理不善出现安全责任事故,须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三、安全责任追究:
1.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发现学生违规违纪视而不见,未及时制止或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3.未经允许擅离岗位、私自调课、上课接打手机或酒后进教室的;
4.学生未到校,班主任未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的,学生离校,班主任不开请假条或未通知家长的;
5.发现缺课、逃课学生,没有及时报告班主任的,学生课上违规违纪未及时制止或教育不当的;
6.安全工作责任人因工作不到位、欺上瞒下、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
7.因个案处理不当引起师生关系激化,造成社会影响引起家长不满上访的;
8.体育课、课外活动、学生实验操作等实践性强的各类活动,教师不事先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因违规操作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教学设备、仪器损坏的;
9.实验室所用的危险物品,保管人员没有妥善保管而丢失、被盗造成安全伤害事故的;
10.值班人员在执勤过程中未到岗或擅离岗位,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
凡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如下责任追究:
1.公开点名批评
2.通报批评
3.公开检查
4.涉及赔偿的由本人负责,如本人要求,学校可出面进行协调
5.记入教师个人诚信档案或上报相关部门接受处理
6.学年内取消评优树先资格
四、责任追究程序:
1.当事人陈述:陈述事故主要经过并说明自己应承担的责任。
2.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调查当事人所陈述是否属实,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学校,调查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3.经领导班子讨论并作出处理决定,视其情节轻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此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执行。
泰安三中新校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