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个坚持”
1.坚持目录内征订。各市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山东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推荐1套教辅材料,形成市级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学校须从市级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内,推荐选用教辅材料。
2.坚持“一科一辅”。小学1—2年级不使用教辅材料,小学3年级以上,语文、数学、英语各学科可从市级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选择1本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使用;初中、高中各学科可从市级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中同步练习类、学习辅助类、复习辅导类三类教辅材料各选择1 本使用。
3.坚持自愿征订和使用。学校应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学生和家长一封信、班级群、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教辅征订相关政策,明确学校推荐使用版本、价格等,学生和家长自愿订购和使用。
4.坚持学校无偿代购。学生自愿购买市级推荐目录内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原则上,组织家长通过“山东评议教辅管理服务平台”或市级指定的规范平台征订缴费,学校协助做好教辅材料发放工作。
5.坚持报备确认制度。春秋学期征订季,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须在“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按时进行本地教辅目录确认,并组织学校填报选用版本及数量,及时完成教辅征订、核定和上报确认工作。
6.坚持“三公开、两承诺、一监督”。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公开市级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征订季,学校须在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学校代购教辅材料的版本、数量和实际购买价格等信息;每学期,学校校长和所有任课教师均须书面承诺不在学校选用目录之外推荐教辅材料;将教辅材料使用情况作为市县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强化工作监督。
7.坚持减轻学生家长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在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组织开发供学生免费 使用的教学辅助资源。坚决杜绝使用需家长付费的APP、小程序等进行教学或布置作业。
8.坚持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公开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问题反馈渠道,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十个严禁”
1.严禁学校及教师征订、使用或代购市级推荐目录外教辅材料。
2.严禁学校及教师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家长订购教辅材料。
3.严禁学校以家长委员会名义统一购买、使用教辅材料。
4.严禁学校及教师暗示、诱导或公开推荐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材料。
5.严禁学校及其他单位随市级推荐目录内教辅材料捆 绑搭售其他教辅、读物等材料或其它学生用品。
6.严禁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默许或协助任何单位、个人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教辅材料。
7.严禁学校协助第三方通过小程序、网站、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或通过家长群发送征订信息、链接等。
8.严禁学校从为学生统一代购教辅材料中牟利。
9.严禁学校将教辅材料费与学费、住宿费等合并收取。
10.严禁学校通过需要家长付费的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布置学生作业、考试等。
泰安三中新校教材教辅违规举报电话: 6992258 6998667
违规举报邮箱: taszxx01@163.com
2024年7月5日